數字經濟、產業結構水平和區域融合發展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快數字化發展,堅定不移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數字經濟作為中國經濟發展最活躍的部分,被認為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依托和保障,在提振消費、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和助力脫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亟需從投資驅動模式轉變為創新驅動模式。因此,抓住數字經濟發展機遇,釋放數字經濟發展潛力,利用數字經濟點燃經濟發展新引擎成為重要的研究課題。
“數字經濟”(digital economy)一詞最早在 1996 年由美國商人 Tapscott Don 提出,他論述了基于互聯網技術產生的電子商務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但沒有對數字經濟進行明確定義和深入量化研究。目前,學者們按照不同的底層技術依托,把數字經濟分為狹義與廣義兩類。狹義數字經濟指的是數字產業化,即經濟部門中屬于第三產業的傳統信息產業,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廣義數字經濟指的是產業數字化,即經濟活動中信息技術與國民經濟行業其他部門不斷融合,在傳統行業中產生的數字經濟活動[1-2]。當前,學者們對數字經濟的研究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研究重視互聯網的技術屬性,遵循技術進步促進經濟發展思路進行實證分析,將互聯網發展視為新興技術進步,評估互聯網進步對經濟發展的績效。通常這類研究得出的結論是互聯網指標的改善能促使經濟指標提高,如互聯網普及率提升可以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互聯網滲透率增加可以促進經濟增長等[3-6]。這類實證研究往往沒有深入進行機理分析,得出的績效數值也不盡相同。第二類研究從互聯網技術的應用效果出發,更重視互聯網技術內在機理探究,可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從宏觀層面看,數字經濟研究以互聯網技術改善對產業結構的影響為起點,分析數字經濟促進產業結構轉型的過程、機理與路徑[7-8]。從中觀層面看,學者們認為數字經濟具有重構市場布局和打破資源要素時空配置限制的優勢[9-10]。微觀層面的研究主要針對數字經濟的規模效應和長尾效應,就特定領域開展研究。如有學者從消費端出發探討電子商務的興起對消費觀念和購物行為的影響[11];有學者從生產端出發,指出互聯網技術可以降低生產、營銷和研發等費用,有利于生產者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社會資本轉型升級[12-14]。
目前,眾多學者對數字經濟與經濟增長關系進行了研究,但少有學者研究數字經濟與區域融合發展的關系。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是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為實現經濟發展新舊動能轉換、擴大就業、提高居民收入和促進城鎮化發展提供重大推力。
考慮上述兩方面,本文嘗試在研究數字經濟促進區域融合發展時,重點考慮產業結構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具體而言,本文擬結合數字經濟特點,從產業結構視角出發構建理論分析框架,并在該框架下分別評估 2010—2019 年粵港澳大灣區及其腹地城市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水平和區域融合水平,然后運用多種計量方法實證檢驗數字經濟對區域融合的影響及作用機制。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本文研究的粵港澳大灣區及其腹地區域為粵港澳大灣區和廣東省其余地區及廣西全境所有地級城市。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細微地探究數字經濟與區域融合之間的關系,同時,通過研究產業結構調整在數字經濟影響區域融合發展中的作用,豐富現階段經濟發展的路徑選擇。
區域融合發展的理念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具體涉及到區域內跨城市的空間規劃協調、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醫療教育資源共享等社會經濟各領域。數字經濟具有跨時空連續傳播性、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等特征,有利于緩解區域融合發展中的生產要素供需不平衡、經濟活動受空間限制及經濟發展公平與效率不能兼顧等問題。此外,數字經濟除了因其固有特性可以對區域融合發展產生直接影響,還能通過影響區域內的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對區域融合發展產生間接影響。同時,考慮到互聯網技術的“網絡效應”和“梅特卡夫法則”,依托互聯網技術發展的數字經濟也可能具有空間溢出及邊際效應遞增特點。因此,本文試圖從作用機制、門檻效應以及空間溢出效應三個方面分析、驗證數字經濟對區域融合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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